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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孔作业应严格遵守消防指标对开孔的要求

    消防管道是指消防工作中使用的连接消防设备和器材,输送消防水、气体或其他介质的管道。由于特殊要求,消防管道的厚度和材质都有特殊要求,因此有必要了解消防管道在带压开孔时的设计和要求。

    消防管道始终处于静止状态,这就对管道提出了严格的要求。管道需要有良好的耐压、耐腐蚀和耐高温性能,这是消防安全验收的重要环节。因此,开孔作业应严格遵守消防指标对开孔的要求。

    1.1消防给水系统管道开启工程中使用的管道、管件、阀门和管件应大于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,消防系统应在开启后的较大可能工作压力下安全可靠。

    1.2高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如有穿孔,应进行压力试验,穿孔设备在压力下的压力限值应为消防系统的1.5倍。

    1.3压力开启工程前,应对埋地管道进行以下方面的测量:

    1.3.1系统工作压力;1.3.2覆盖深度;1.3.3土壤性质和酸碱度测量;1.3.4管道的耐腐蚀性;1.3.5观测场地是否可能受到土壤、建筑物基础、机动车辆、铁路等其他附加荷载的影响;1.4开启消防管道室外管道时,阀门的安装开启位置应至少在冰冻线以下0.30米(冰冻线不同地区不同,施工前请参考相关参数)。

    1.5埋地管道带压开孔后垫层和回填土压实密度的要求,根据刚性管或柔性管的性质和埋地管道的具体情况,按现行国家标准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》 GB  50268和《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》 GB  50332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   1.6埋地钢管和铸铁管带压开孔后,应根据土壤和地下水腐蚀性等因素确定管道和阀门外壁的防腐措施;在空气中含有腐蚀性介质的地方,如海边和潮湿的空气,架空管道外壁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。

    消防管道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时,不得使用焊垫,开孔作业应使用鞍形三通。

    当系统管道内壁不防腐时,可焊接短节带压开孔,但管道焊接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(报警阀后)不能通过焊接带压钻孔,但这类工作应使用鞍形三通。钻进时注意管道内的灭火介质,随时观察管道内壁的压力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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